(科技橘報) 電子支付 V.S. 第三方支付

【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】你知道台灣有 4000 多家第三方支付業者嗎?你知道台灣有電子支付業執照的,只有 5 家嗎?很多人在談電子支付業、第三方支付,但真正知道兩者差別的人很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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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內將介紹電子支付和第三方支付的差異,讓你簡單能分辨兩者的差別在哪,不再只有「不就一樣嗎?」這類的想法,當下次別人提起這個話題時,不只能了解他們說的內容,更能分辨真假。(文章來源:Call me Mitchell 呼叫米球。責任編輯:張瑋倫)

今天來談一點專業一點的東西,數位金融裡的支付系統。上個禮拜,跟學妹談天的時候談到,天龍國的人不是眼睛長在頭頂,而是資訊太過快速、太多,而離開了台北之後,資訊落差真的差太多,但我們仍用「我們認知的那些事情去解釋那些正在發生的改變」而不是去了解正在發生的改變,再去應用這些改變。

這週接到了一個網友(也算認識)問我:

電子支付業跟第三方支付業到底差別在哪裡?

在大陸,只要非銀行來做這些支付系統,大致通稱為第三方支付,依照的是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」。在台灣,因為法令的關係,把第三方支付跟電子支付業、電子票證分為了三個不同的體系。

第三方支付,就是你跟我買東西,你先把錢放到給第三人,等到我給你的東西沒問題了,第三人再給我錢。這,叫做第三方支付。

在台灣,2016/12/1統計,共有4124家第三方支付。是的,你沒看錯,是四千多家,比上個月的4013家又多了幾間。(資料來源:http://data.gov.tw/node/22184)

第三方支付的主管機關,在台灣是經濟部。適用的是銀行公會報請金管會備查的「信用卡收單機構簽訂「提供網路交易代收代付服務平台業者」為特約商店自律規範」

第三方支付業者只能夠做代收付

那,什麼是台灣的電子支付呢?簡單的辨識方式:可以轉帳的就是電子支付,不可以轉帳、儲值的就是第三方支付(有例外,但目前沒有這種)

電子支付管理條例,第 3 條

本條例所稱電子支付機構,指經主管機關許可,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,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(以下簡稱電子支付帳戶),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,於付款方及收款方間經營下列業務之公司。

但僅經營第一款業務,且所保管代理收付款項總餘額未逾一定金額者,不包括之:

一、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。

台灣另外一個規範:電子票證。可以儲值,但不可以轉帳的:電子票證。(悠遊卡、一卡通、愛金卡、有錢卡…)

法令跟資本額限制如下圖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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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台灣,很多人會把街口、夠麻吉、Pi…. 這些在手機上支付的 App 就是電子支付。

如果你也這麼認為,那就大錯特錯了。

台灣的電子支付執照,現在只有發出五張,歐付寶、橘子支付、國際連、智付寶、台灣支付這些業者,除了做代收付之外,還可以做幾個功能,是一般業者不能做的。

例如轉帳,如果你跟朋友都在歐付寶內有款項,依照法令,錢是可以轉帳的。這就是大陸所稱的打款、打錢。除了信用卡綁定的支付之外,還可以用儲值的方式或者 Account link(綁定帳戶即時扣款)。

這時候又有人會問了,那我的存款安全嗎?如果被盜領呢?放心,台灣的法規都是正向表列,告訴業者可以的,你才可以去做。(至少在金管會是這樣,不然就不會有立委跟業者要求做金融監理沙盒了)

第一,電子支付業管規則第 16 條就載明了:電子支付機構對於電子支付帳戶偽冒交易之爭議應負舉證之責,如有不可歸責使用者之事由者,應承擔該交易之損失。

這句話就是說,如果電子支付機構應該要舉證是使用者明知而故意,不然立法者原意就是使用者是善意的,所以,如果業者無法舉證,那麼買賣雙方都拿得到錢。

這回歸到民法,主張權益之人,須負舉證之責的核心。但法規更硬性要求這個舉證責任是業者要負責。

第二,我有一千萬,會不會像新聞裡面說的收到簡訊就不見了?

網路新聞。BBS的八卦上瘋傳一個訊息,說大陸有個案例,收到260則簡訊,帳戶中就不見了五百多萬。

在大陸,銀聯卡的借記卡,就類似國際的 Debit card,但台灣在這一塊上,立法者就訂定了「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」,目前開業的業者,大部分都是開立到第二類電子支付帳戶,也就是每個月累計的收支款項合計三十萬。

就是你每個月最多只能用付錢30萬,縱使你信用卡是黑卡或者無限卡…. 還是一樣。

30萬…. 還有沒有更上一層?有的,但個人最高一百萬、非個人最高一千萬。但重點在於,這個第三類要由電子支付業者跟申請人約定… 也就是。很麻煩!!

如果你每個月有開銷一百萬以上,你應該早就把全家當你家了~ 所以,很多人對於電子支付機構跟第三方支付有許多的不認識。但,卻跟著大陸用相同的說法、然後不知究理的就直接在八卦板留言….

說著鬼島的人,只會羨慕大陸支付寶的方便,卻不知道台灣立法之後,支付寶也開始實名、不久前12/1開始限額…. 網路的鄉民很多,我很希望鍵盤柯南多一點。至於那些不知道的人,我希望這篇文章讓大家入門一點點。

(本文經原作者呼叫米球授權轉載,並同意 TechOrange 編寫導讀與修訂標題,原文標題為〈別傻傻的分不出電子支付跟第三方支付的差別〉。)

 

原文 https://buzzorange.com/techorange/2016/12/07/e-payment-and-third-party-payment/